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

經濟學 – 結婚

結婚就像兩個人一起共同經營一間公司,由獨資經營(Ownership)變成合夥經營(Partnership)擁有著共同責任制。

獨資經營常會面對資金不足,思考不足等的問題,但是合夥經營就能有較充裕的資金,顧慮也會較全面。愛人之間互相支持,互補長短,令生活幸福美滿,就像公司賺到利潤(Profit),分享成果。當然這不是必然的,公司可以是虧損(Loss),主要的原是做錯決策,或者是外部因素改變。比方說愛人之間常常出現重大意見分歧,或者有第三考介入。


婚姻可以是永遠的合約(Contract),只要雙方願意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履行合約精神。幸福的承諾得來不易,因為背後的責任和義務是無限大。

經濟學 – 愛情與事業

假設你的愛人只可以為你提供兩種服務,一是愛情,二就是事業。那麼愛情與事業就是代替物品(Substitute Good)。如果你愛人選擇為工作打拼,他可以給你更好的生活條件,但是愛情的滋潤就會減少。相反你愛人選擇為愛情,他可以給你體驗愛情的幸福,但是生活條件就會降低。

其實這又回到愛情和麵包的問題,用經濟學看就是欲望(Wants)。人的欲望是無窮無盡,今天買了衣服,明天想買手機,後天想買車。愛情和麵包同是有限的資源(Resources),在它不能同時滿足我們的欲望(Wants)時,就會有選擇(Choice)出現,選擇都是基於個人自利的行為不應該有對錯之分。


誰不想魚與熊掌兼得?問題是現實中資源(Resources)是有限,而我們的欲望(Wants) 是無窮無盡。如何去找到均衡點(Equilibrium point),也是經濟學一直研究的課題。

經濟學 – 愛情


愛情是一場交易(Transaction)。你可以找到一個人,做你不能做的事情,生產你不會生產的東西。交易往往令雙方變得更好,而不是更糟糕。兩個人在一起,是因為對方可以滿足自己的需要(Needs)和欲望(Wants) 。也許看到這裡,你會覺得不習慣。

不過想一想,你是喜歡上對方的性格,外表,還是附帶的條件。相愛是因為雙方同時需要對方身上的某種東西以做為交換(Exchange),這就是雙重需求(Dual Demand )。情侶之間互相提供心靈上的滿足,互補長短,以及營造未來生活的各種能力。


當然交易(Transaction)也可能會失敗,如果資訊不對稱(Asymmetric Information),或者外在因素(External Factor )改變。比方說雙方之間有重要訊息沒有披露,或者有新的競爭對手出現。故此交易裡也有不公平和不道德的交易,就像愛情裡的背叛。